负责局机关人事、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。
(一)贯彻、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干部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等方面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负责制定人事管理制度、规定、办法,并组织实施;
(二)负责制订局机关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;
(三)负责人事调配管理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;
(四)负责组织职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管理工作;
(五)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职称评聘工作;
(六)负责局机关人事、劳动工资、保险福利管理工作;
(七)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