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直各单位:
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推动交通运输系统深入学习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根据市委宣传部、市委依法治市办、市司法局通知要求(四司联发〔2019〕16号),局决定开展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,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2019年12月1日至12月7日
二、活动主题
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
三、重点宣传内容
1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,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;
2、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;
3、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、宪法的地位和作用、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;
4、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绩;
5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四、具体安排
(一)参加市组织的“宪法宣传日”活动
1、市公路管理处制作两块宣传板和一幅横幅。一块宣传宪法,一块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。规格1.2x2.4m,版面距离地面30公分,与地面夹角60度。横幅长度5.5m。12月4日早8:30分摆到英雄广场指定位置。
2、市公路管理处、市运管局制作本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单500份,于12月4日带到英雄广场进行发放宣传。
3、市公路管理处、市运管局、市公路管理处、市公汽公司各安排5名同志,12月4日早9:20分到英雄广场我局宣传板报前报到参加宣传活动。请各单位于12月3日上午下班前将联系人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局法规科。
(二)在收费站、客运站、公交车、出租车等地点和场所利用条幅、板报、墙报、单位LED屏幕进行宪法宣传。
(三)开展“宪法进机关主题日”活动
结合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各单位组织机关人员学习宪法知识,参加全国百家网站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。
五、要求
1、思想重视,抓好落实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做好学习宣传宪法工作,增强人民群众崇尚法治,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知法、懂法、守法市政府部门的职责,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按照通知要求抓好每项工作落实。
2、认真总结,及时报送。各单位“宪法宣传周”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,将活动的图片于12月12日前报局法规科。
此通知。